学生教学相关工作办理流程
发布时间:2019.02.21 15:18
1.缓考手续办理流程
学生进入个人教务管理系统,在考试管理模块里缓考申请中填写相关内容,保存然后导出缓考申请表并打印--经所在学院分管领导签署同意意见后(因病缓考的,需附医疗单位证明并经校医院签署应该休息的意见),报教务处考务管理中心--教务处审查签署同意意见并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后,发给学生《缓考申请单》和《缓考通知单》--学生应妥善保管《缓考申请单》,将《缓考通知单》交给任课教师--《缓考记录单》反馈回学生所在学院的教学办备查。
2. 学分替换及认定流程
(1)课程学分替换
学生向学院教学办提交申请--学院教学办录入学分制教务管理信息系统--专业负责人、教学副院长审批--教务处审批
(2)个性课程学分认定
学生在学分制教务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请--教务处审批
3.教室日常借用流程
学校各单位利用教室开会等--教务处网站下载并填写《威尼斯wns.8885556教室使用申请表》--单位分管领导审核签字(签名章无效)--教务处教务科办理审批手续。
4.学生国创经费报销流程
学生个人或指导教师登陆个人财务系统,选择公共经费,填写报账单并打印,与相关票据(以国创项目申报预算为依据)到学院教学办登记备案--教学办审核、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后,由学生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。附件下载: